山西长高智行园区服务有限公司长治高新区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项目三期采购工程地基承载力检测服务单位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山西长高智行园区服务有限公司长治高新区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项目三期采购工程地基承载力检测服务单位
1.2项目编号:YHJX-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成交份额: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基桩施工完满足休止时间后进行承载力检测)桩基础地基采用载荷试验进行承载力检测;2:8灰土或3:7灰土垫层采用反力堆载进行承载力试验。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2服务期限:地基基础施工完成后60日历天;
2.3服务地点:同施工地点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要求包含地基基础检测)和省级以上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供应商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三年指2022年10月至2025年10月);
(5)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无因产品质量及重大合同违约所产生败诉的诉讼、仲裁、纠纷情况;
(6)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采购。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8日12时00分--2025年10月31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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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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