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2026年度设备及工艺管道零星防腐工程,招标人为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6年度设备及工艺管道零星防腐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编号:JXT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2026年度设备及工艺管道零星防腐工程(约43000㎡),防腐材料由投标人提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另行说明的除外,招标人根据生产要求和实际需要,保留对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权利。具体详见第五章第五章服务需求表及服务要求。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生产进度的要求,在接到招标人《进场施工的通知书》后3个日历天内进场施工,并按招标人要求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2.4服务地点:江西省樟树市盐化基地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厂区。
2.5质量要求:合格,本工程以现行的国家施工规范验收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技术文件为依据。
*2.6工程付款方式:设备及管道零星防腐施工完成后,经发包人初步验收质量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标准,并经发包人审计部门对工程量审计完成且双方签字确认后,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按最终审计确定的工程量与综合单价相乘确定结算总价,承包人向发包人开具税率为9%的结算
总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包人15个日历天内向承包人支付结算总价60%的工程款,初步验收合格一年后未发现质量问题双方进行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合格且双方签字确认后,发包人15个日历天内向承包人支付结算总价30%的工程款,结算总价的10%作为工程质保金,最终验收合格一年后未发现质量问题及承包人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形下,发包人向承包人付清全部工程质保金(无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在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设备或工艺管道防腐工程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可隐去价格等不影响合同真实性的重要内容)。
(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删除的除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4日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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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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