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繁峙至五台高速公路项目集中拌合站集控中心彩钢房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彩钢房:(含运费、安装费及13%增值税专票税金)。
最高含税限价48880元;税率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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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元) |
含税总价(元) |
供货地点 |
使用位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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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彩钢房 |
单层 |
m2 |
188 |
260 |
48880 |
忻州市繁峙县繁城镇泽萌泉村 |
忻州市繁峙县繁城镇泽萌泉村 |
含运费、安装费及13%增值税专票税金 |
本项目采购数量为暂估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2 供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5日内完成供货,供货完成后15日内完成搭建安装。
2.3 供货/服务地点: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繁城镇泽萌泉村。
2.4 质量标准/服务要求:符合《建筑用压型钢板》(GB/T12755-2008)、《通用冷弯开口型钢》(GB/T 6723-2017)、《冷弯薄壁型钢板技术规范》(GB 50018-200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等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公路工程技术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10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招采活动的情形。
4.项目确认要求: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前,……参加竞价采购活动。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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