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襄阳小清河片区开发项目部,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襄阳小清河片区开发项目部C地块
建设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襄阳市小清河西岸片区开发项目位于高新区团山镇,项目北至仇家沟、东至小清河、南至邓城大道、西至团山大道(C地块)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地处项目概况:C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13平方公里(约6195亩),主要开发建设内容有安置房、市政道路及桥梁工程、公园、绿地、医院、学校、体育文化设施等工程建设。建安费约为23.5亿元。地块C建设用地面积46686.55 m2,总建筑面积158063.97 m2,架空面积为2227.94m2,住宅108797.90m2,菜市场1509.26 m2,文化活动中心318.90 m2,物业用房243.08 m2,社区综合服务设施992.03 m2,消防控制室63.69 m2,商业4285.17 m2,门房21.38 m2,公厕120.18 m2,配电房开闭所410.93 m2,地下室39076.53m2。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27日,总投资56807.86万元。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本次招标为混凝土用量,分为1个包件,投标单位可根据贵公司实际情况投标,包件号为:SH-01。
2.2.2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
(2)生产能力:必须能满足项目施工生产需求,日产能力达到500m³以上(含500m³);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人民币,且须提供2023年至2024年财务报告或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质量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招标方施工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023至2024年每年至少一份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的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商品混凝土生产、运输、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投标人须提供2023至2024年市政、房地产项目一个及以上供货业绩(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投标。
(7)纳税人资格: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本次招标商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8日8时00分至2025年11月2日20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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