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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山西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空气能主机竞争谈判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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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采方式 |
竞争谈判 |
招采类型 |
货物-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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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5-10-28 09:00:00 |
招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0-31 0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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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11-03 09:00:00 |
开标地点 |
山西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空气能主机竞争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釆购条件,现面向全社会进行竞争谈判。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空气能主机竞争谈判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山西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含设备的采购、运输、装卸、安装(如有)、调试、技术指导、售后服务、13% 税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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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含税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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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气能主机 |
60P |
台 |
2 |
187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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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能主机 |
20P |
台 |
1 |
4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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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能主机 |
30P |
台 |
2 |
117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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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48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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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
2.3 交货地点:60P、20P主机交货地点为晋中市榆社县箕城镇大常家会村340LJ3标; 30P主机交货地点为吕梁市方山县马坊镇古娄方LJ6标。
2.4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符合行业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若为生产商,须具备/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和供货能力。
若为经销商,须取得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 合法/唯一 授权,具备/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财务要求:上一年度(2024年)流动资产不小于流动负债(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2024年度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应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并可查验;新成立企业、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可提供上年度纳税信用评级证书、当年度动态信用等级证明或公告开始之日上月末的无欠税证明)。
(3)业绩要求: 近3年(2022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同类项目供货业绩(业绩证明以合同协议书(至少包含空气能设备)及对应的发票为准,缺少任意一项均不以认定)。
(4)信誉要求:(请登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单位,同时参与了本项目同一标包的响应。
(4)其他: / 。
3.3 供应商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4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标包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响应,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7 本项目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包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为1个标包的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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