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城县人民医院后勤保障楼“1-2 层食堂”及“1 楼超市”入驻经营服务商采购】招标人为【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城县人民医院后勤保障楼“1-2 层食堂”及“1 楼超市”入驻经营服务商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江城县人民医院后勤保障楼“1-2 层食堂”及“1 楼超市”入驻经营服务商采购
2、项目编号: (请登录)
3、招标范围及要求: 对江城人民医院后勤保障楼 1-2 层食堂(建筑面积 1 301.90 ㎡)、1 楼超市(建筑面积 20 ㎡)入驻经营服务商进行采购。服务商分别取得“1-2 层食堂”、“1 楼超市”的经营权,并为医院职工、患者提供就餐及商品售卖服务。入驻服务商应当自备“1-2 层食堂”经营并提供就餐服务、餐食制售等所必备全部设施设备并承担相关费用,自备“1 楼超市”经营售卖所必备全部设施设备并承担相关费用。招标人有权利合理要求中标人添置医院场所要求必备的相关设施设备,中标人应当无条件同意招标人要求。
4、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需考核合格)。
5、经营地点: 江城县人民医院内。
6、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及地方关于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卫生安全、超市服务等规范及要求。
7、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至少应包括“热食类食品制售”。
(2)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人事食堂经营活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要求的承诺函。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停业阶段、财产被接管状态或破产状态,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上述内容须自行承诺并提供“财务状况承诺书”。
4、信誉要求:
4.3.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4.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4.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5、其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25 年 10 月 22日 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0 月 28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络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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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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