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赛江流域四期(福安段)防洪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已由福建省水利厅以关于赛江流域四期(福安段)防洪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闽水审批(〔2023〕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安市河道堤防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安市河道堤防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赛江流域四期(福安段)防洪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安市;
2.2 项目建设规模:赛江流域四期(福安段)防洪提升工程设计涉及赛江流域的赛江、眉洋溪、穆阳溪3个河段,涉及福安市甘棠镇、赛岐镇等3个乡镇,根据行政村及河流划分,本次共计3条堤段(甘棠镇南塘堤段、赛岐镇廉首堤段、溪柄镇黄澜堤段),新建防洪堤总长6.175km其中甘棠镇南塘堤段1.976km、赛岐镇廉首堤段2.907km、溪柄镇黄澜堤段1. 292km;新建排水涵管27座;具体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的工程测量、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2.5 最高控制价:508.54万 元;
2.6 质量标准:工程勘察、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批复;
2.7 服务期限: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①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批复后且项目确认落地后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3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②配合第三方图审及后续设计服务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及现场配合;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全部完工并配合做好竣工验收至验收合格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①和②: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治理、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无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9日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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