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2025年度水库移民扶持项目(东海HF2025-24、25)已由连云港市水利局以“连水移民〔2025〕59、6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东海县水库移民扶持项目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海县2025年度水库移民扶持项目(东海HF2025-24、25)施工十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东海县2025年度水库移民扶持项目(东海HF2025-24、25)施工十二标段位于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张湾乡境内。
2.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东海县2025年度水库移民扶持项目(东海HF2025-24、25)为一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平明镇(老庄村、小街村、王烈村、肖庄村、虎山村):新建混凝土道路,拆建道路,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张湾乡(谷丰村):新建混凝土道路,整治排水渠,场地硬化,购置安装太阳能路灯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90日历天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 /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省、部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5)项目经理要求:①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以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法人代表人(A类)、项目经理(B类)、专职安全员(C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施工设备要求:满足本项目工程需要;
(9)其他要求:①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②要求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2025年 10 月 27 日至2025年 11 月 3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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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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