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重钢总医院高频震动排痰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重钢总医院
(三)釆购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范围:重钢总医院高频振动排痰系统采购
(二)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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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台) |
采购限价(元/台) |
采购总限价(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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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频震动排痰系统 |
3 |
24000 |
72000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重钢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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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若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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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能力和条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国外(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进口医疗器械注册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具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进口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具备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给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境内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注册须满足的资格条件
2.1须满足的生产资格条件:
(1)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备生产备案凭证;
(2)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备生产许可证。
2.2须满足的经营资格条件:
(1)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不需许可和备案;
(2)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具备经营备案凭证;
(3)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具备经营许可证。
2.3须满足的注册资格条件:
(1)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
(2)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注册管理,应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3、响应人如为产品的代理商,除应具备上述2.2条“经营资格条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文件外,同时须具备所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产品经销资格证明文件,或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的专项授权书。
(三)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现场踏勘:不组织,自行踏勘。无论响应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提交响应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采购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凡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加的响应人,从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0日17时 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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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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