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招标人就采购中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2026-2027年装维工作服采购事项组织统一招标。
1.2. 项目预算金额:4918900.00元(含税,税率:13%)
1.3. 采购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自然年。
1.4. 采购产品规格及数量:中标人根据招标人发出的订单分批进行交货,以下数量为暂定采购量,最终采购数量以订单下达的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采购量。主要技术参数及详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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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品类名称 |
数量(件) |
采购单价上限 (含税/元) |
单价合计上限 (含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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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2026-2027年装维工作服采购 |
装维工作服(短袖) |
14720 |
70 |
1030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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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维工作服(长袖) |
11460 |
75 |
859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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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维工作服(夏长裤) |
11460 |
120 |
1375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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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维工作服(冬长裤) |
7640 |
130 |
993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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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维工作服(冲锋衣) |
3670 |
180 |
660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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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918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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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采购范围:中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2026-2027年装维工作服的供货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样衣及成衣制作、检验、包装、运输、保险、仓储、交货、验收配合、质量保证期内的维护和缺 陷的纠正、接收服装调换和零星增补等)。
1.6. 份额分配:共采购供应商数量2家,中标人供货份额各为50%。
1.7. 交货期限:中标人应分别于2026年、2027年3月交付当年短袖和夏长裤,2026年、2027年10月交付当年长袖、冬长裤和冲锋衣。
1.8. 交货地点:根据招标人深圳市范围内(含深汕合作区)指定的地点进行分批交货,招标人于每次订单下达时向中标人提供详细交货地址及物品清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招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投标人需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2.代理商投标:本项目接受投标产品原制造商或其指定唯一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投标人进行投标;若制造商和其指定唯一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提供的本项目唯一合法代理授权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授权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少于2年)。
2.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税务机关发出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通知书或网上截屏截图等证明材料。
2.4.样品要求:本项目需提供投标样品,所有投标人均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实物样品(需要提前了解招标人标准样品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提前1个工作日预约招标项目负责人,前往招标人办公地点现场查看标准样品。招标项目负责人:李林先生,联系电话:13332973399,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3号万利工业大厦2期A座5楼)。
(1)样品参数、款式及尺码按照第五章技术需求书的要求提供。
(2)样品须经密封包装后提交,外包装箱上标注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投标时,请投标人自带用于样品展示的衣架、落地晾衣架(不能有任何标识)。
(3)除样品密封包装外,服装样品上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字或品牌(或生产/制造厂商)字样相关信息,若出现与投标人名字或品牌(或生产/制造厂商)字样相关信息的将取消资格后审资格。
(4)投标人提交的服装样品上应有号型规格标及洗涤标(内容包括:产品名称、面料成分和含量、维护符号等)。
(5)样品的各项技术质量指标标准应符合本项目技术需求书中的相关规定,交货时均需与所提供样品以及招标文件的详细参数要求相符,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收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在采购任务完结之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封存于招标人处,以作为货物验收参考依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递交样品的包装污损不负任何责任。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自行取回样品。三个工作日后不取回样品,则视为自动放弃样品的所有权,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样品。
2.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未被各级征信系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通服各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不存在“招标公告”第2.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须提供《投标信誉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关于上述情形的承诺,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相关官方网站或其他正规渠道进行查询核验其真实性,对于经核查,投标人的承诺与上述渠道查询结果不一致,且投标人无法进行合理说明的,则视为弄虚作假行为;对于无法通过上述渠道查验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则视为弄虚作假行为,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招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或未体现股东/投资人信息或不同投标人“控股股东/投资人”为相同自然人的,其投标文件一律无效。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8.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01日)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7) 违反招标人公司或上级公司规定纳入黑名单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或上级公司规定纳入黑名单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以招标人生产作业系统供应商黑名单的查询结果为准);
18)其他按照招标人公司及其上级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0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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