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执行。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 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市场 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 告》(2019 年第 16 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 (闽财规〔2024〕3 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 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 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 公告》(2019 年第 16 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 (闽财规〔2024〕3 号)等规定执行。
5、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 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 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 特定条件: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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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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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 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 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 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 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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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
提供可以依法从事二类(含)以上汽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相关证明文书(复印件)或承诺函(加盖公章)。其他符合条件或高于上述条件的,须提供说明及承诺函(加盖公章)。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 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 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10 月27 日 15:00:00 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 23:59:59,……下 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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