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2025年废旧物资处置第四批
1.2 项目编号:HZX
1.3 采购需求:废旧物资处置。
1.4 存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1.5 完成时间:要求进场处置后 10 个自然日内回收处置完成。
1.6 报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法:X元/吨,数量以实过磅磅单为准。。
1.7处置方式:包干价:含运输、过磅、危废处置等。
1.8 标段划分:
þ本项目划分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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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序号 |
标段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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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1 |
废铁(运输支架、吊具、雨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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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2 |
铝电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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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3 |
铜电缆 |
潜在供应商可就本项目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响应,供应商成交标段数量不做限制。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供货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物资回收或再生资源回收资质;
2、代理商响应:
þ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3、本项目联合体响应:
þ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①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②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不得超过 2 家;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2.7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8 说明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响应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首台(套)相关证明材料并说明本次响应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应用业绩等要求。
3、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17:00(北京时间,全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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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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