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C-
2.项目名称:福安市赛岐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关于垃圾吊行车轨道修复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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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内容 |
最高限价 |
竞价梯度 |
报价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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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赛岐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关于垃圾吊行车轨道修复采购项目 |
97000.00元 |
≥0.01元 |
总价报价 |
注: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项目内容和要求》
3.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资质要求。
3.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垃圾吊轨道修复止。维修工期不超过15天,
3.4.服务地点:福安市赛岐镇廉首村白鹤39-6号福安市赛岐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
3.5.预算金额(含税):97000.00元
3.6.本次竞价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二、报名要求(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扫描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需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B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最少提供一份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业绩(吊行车轨道修复)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
4.供应商完全响应本项目用户需求的条款、内容及要求的。(如用户需求书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按要求进行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5.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格式详见第五部分)
6.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
三、电子竞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7日08时30分至2025年11月03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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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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