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七台河站食堂猪肉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猪肉及猪副食品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七台河站区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本项目报价人为在七台河地区具备经营场所、供货保障能力和服务能力的企业。主要由供应商负责供应食堂日常所需猪肉及其猪产品等原材料配送。采购期限定为一年,与成交单位采购合同一年一签,以实际采购量结算。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报价人资质、财务状况、供货业绩等要求。
3.1.1报价人资质
3.1.1.1报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营企业。
3.1.1.2报价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投标采购物资。报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必须为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到场报价人是法定代表人的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产品质量要求
3.3.1供应商在供货前应对产品质量、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充分自检。供货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和卫生,所有供货、运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事宜和责任由供应方全部负责,采购人有权进行监督和提出要求,供应商须按照甲方要求执行。
3.3.2验收标准:相关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等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能向甲方提供物资产品合格的检验检疫单、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报告复印件(含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证和规定期限的有效检测报告等)。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3.3.3由我方食堂管库员,每月至少两次对当日供应商供应的餐料进行质量和价格比对,并做好价格监管记录。如餐料价格高于调查餐料价格,供应商应降价,按最低价结算。该情形发生1次的,给予电话警告;发生2次的,给予书面警告;发生3次的,终止合同。我方将启用顺次排序备选商家(单位),与之签订合同进行配送。所有餐料价格可随市场价格波动调整,价格涨幅减降需向我方采购员告知并记录。
3.4结算方式
3.4.1采购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日为每月25日。双方按实际订货数量对帐核实后,按照市场价乘以下浮比例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0月27日 13:30至2025年10月31日 17:0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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