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五常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农复[2025]3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常市农村能源与农业项目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五常市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常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测;
2.2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15万亩,其中:新建12万亩,改造提升3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地力提升等工程(具体内容已批复文件为准);
2.3招标范围:完成五常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测的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5服务地点: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到达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04.8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量测三大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近三个月(2025年07月-2025年09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须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等材料;
3.4 其他具体人数要求: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匹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须提供承诺书);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承诺书);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18时00分至2025年11月0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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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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