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标项目幸福新城总部基地室外设施及环境工程施工已由烟台市芝罘区发展和改革局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新胜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福源路以北,珠玑西路以东
· 2.2 建设规模:烟台新胜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幸福新城总部基地室外设施及环境工程施工,项目景观总面积约1.87万平方米(含屋顶花园及二层露台),包括但不限于:广场及道路硬质铺装、绿化、大门、标识标牌、挡墙、小品设施及构筑物、水电安装施工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工程交付。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相应国家有关标准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2.5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相关手续办理、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及保修等全过程内容。投标人以招标项目说明和工程技术要求、施工图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编制说明、招标人要求为准,进行工程施工。当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报价。
·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5-11-03
·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 2.8 计划投资额:约为800.00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指下列情形之一:①有在建工程、②有已中标未开工工程、③有已签订合同未开工工程、④有已列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工程(已完工尚未竣工验收但已交付使用的不在此列)】;投标人须同时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
· 3.5 其他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须作为投标函后附内容,在开标现场展示】。
·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施工企业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若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为电子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和分工,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7日 15:00至2025年11月03日 17:00(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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