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1000
项目名称: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中药饮片(含代煎)委外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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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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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中药饮片及代煎煮服务 |
1项 |
1700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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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服务期一年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本项目执行“京中医药医政字[2024]117号”《北京市医疗机构委托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提供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规范》)的规定,投标人须符合《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规范》第4条“受托企业”资格及条件要求,同时提供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应未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
3.2.2投标人如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和毒性饮片。投标人如为中药饮片药品经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并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10-27 至 2025-11-03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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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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