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武汉105所放射源供货及配套服务框架合同(第二次)(招标项目名称)
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核动力运行研究所,业主单位为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核动力运行研
究 所(如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YW01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武汉105所放射源供货及配套服务框架合同(第二次)
2.3 招标项目概况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中核武汉/105所放射源供货及相关配套服务3年需求
2.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框架合同有效期3年,实际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总金额,实际结算总金额达到
本合同总金额时,本合同自动终止。其中,采购方为中核武汉部分的,自编号为CWHZH-
220206-XY的合同终止后生效,采购方为105所的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合同生效后以签
订子合同的方式执行。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技术规格书中资格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
招标公告为准)
(1)资质要求:1)实施放射源转让活动时,供应商应持有有效期内由生态环境主管部 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且核素活度和数量应满足Ⅱ类Se-75不低于3.7E+12Bq*50 枚、II类Ir-192不低于5.55E+12Bq*100枚、Ⅱ类Co-60不低于3.7E+12Bq*20枚、Ⅲ类Ir-192 不低于3.7E+11Bq*5枚、IV类Ir-192不低于7.4E+10Bq*10枚;
2实施放射源运输活动时,供应商应持有有效期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 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应包含放射性货运运输;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Li
(4)信誉要求: Li
(5)人员要求:1)供应商配备的技术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合格 证书,相关人员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驾驶员证、押运员证);
2)供应商配备的技术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必须满足本项目所涉及的电离辐射等危险作 业的要求,并提供一年内的放射性工作人员体检报告;
(6)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共1 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平台标段1名称): 500 元整,售后款
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10月27日 — 2025年11月3日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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