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投宣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购买锅炉启动及助燃用#0柴油变更公告
原招标公告中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柴油)》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柴油)》;投标人或其委托运输单位具有道路运输证,委托运输单位运输的需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3)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拥有上述两个证书的单位的合法授权。
变更为:(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柴油)》或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备案信息文件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柴油)》;投标人或其委托运输单位具有道路运输证,委托运输单位运输的需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3)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拥有上述两个证书的单位的合法授权。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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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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