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子县县城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建设项目施工已由长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长子发改审字【2024】65 号、长子发改审字【2025】28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长子县给排水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子县县城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建设项目施工。
2.2 项目编号:ZFD
2.3 建设地点:长子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污水提升泵站(城南、北庄村、同福村、泊里村和北刘村)原厂区内。
2.4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中的预处理、二级处理、深度处理及污泥处理系统的设施设备更换;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膜组件更换及新建预沉池及污泥回流池;县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的 5 座污水提升泵站污水提升泵及变频柜更换。
2.5 建设工期:6 个月。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项目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财务要求:需提供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企业近 6 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及项目班子人员社保明细表(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
3.4 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5 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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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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