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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电信数智吉林市分公司吉林市环卫、清雪指挥调度信息管理系统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5-10-27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针对此项目,为吉林市环境卫生中心提供吉林市环卫、清雪指挥调度信息管理系统4G平台;提供812台车辆北斗定位服务;提供200MB北斗卫星专用加密安全通信传输网络系统调试服务;提供北斗安全系统技术维护服务;提供北斗系统app(安卓、鸿蒙)系统服务,实现对以上车辆的指挥调度、管理、监控功能,并提供平台运营维护及大数据支持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吉林市环卫、清雪指挥调度信息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金额为¥451,002.60元人民币,其中价款估算金额为¥425,474.15元人民币,增值税款估算金额为¥25,528.45元人民币。

序号

采购

内容

采购含税估算金额(元)

其中:价款估算金额(元)

增值税款估算金额(元)

采购方式

1

吉林市环卫、清雪指挥调度

信息管理系统技术服务

451,002.60

425,474.15

25,528.45

公开询比

合计

 

451,002.60

425,474.15

25,528.45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响应总价425474.15元。响应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4 工期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完成;

1.5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注: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2本项目要求响应供应商具备自2022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相关产品的单项合同在46万元及以上或合同累计金额在46万元及以上。

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

(1)如为单项合同,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版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时间以订单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扫描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

2.6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8日08时30分至2025年10月3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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