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缓解现场用车紧张问题,需开展租赁生产用车服务。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谈判响应人参与本项目。
2.采购项目内容及完成时间
2.1 项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2.2 计划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后续如有需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5年之内,采取每年续签一次的方式续签。
2.3 采购范围:由于厦深铁路广东有限公司项目已全面铺开,建设生产用车十分紧张,向租赁公司租赁4台商务车(配司机),以满足生产建设需要。
2.5 项目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84万元/年( 捌拾肆万元/年)。
2.6 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
3.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 资质要求: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盖章。
3.1.3 业绩要求: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未体现签订时间的,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承接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60万元的同类业绩,需有2个以上同类业绩。该项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以供评审: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原件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应能体现要素,如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等。合同未体现签订时间的,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提供的资料无法判断单位名称、服务内容、合同签订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等主要内容的不予认可,项目名称有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单位的佐证材料证明。
3.1.4 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项目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或国资企业汽车租赁服务工作经历,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附近半年社保证明。
3.1.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响应。
3.1.7其他要求:
①需具有固定办公地点,提供场地租赁合同或者场地产权证明;②提供车辆须为谈判响应人自有车辆,数量在50台及以上,须提供证明材料。
②如维修经营厂为租赁或合作的,谈判响应人需提供与车辆维修经营厂单位签订的有效协议及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维修经营厂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机动车维修)或者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车辆维修要有质量保障)。
③谈判响应人应提供一套详细、完善的车辆出租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基本情况,车辆行驶里程,车辆保险,车辆保养和每月一次车辆清洗费用以及出险理赔和应急救援服务等。谈判响应人还应提供相应的车辆管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GPS管理以及在线派车系统。
3.2信誉要求:
(1)谈判响应人在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谈判响应人在近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谈判响应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谈判响应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谈判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3.3其他要求:/。
4.磋商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5年10月28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日16时00分……获取磋商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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