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谈判项目厦深公司、赣深公司2025年常年法务合同合作律师事务所选聘项目业主为厦深铁路广东有限公司,采购人为厦深铁路广东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拟对厦深公司、赣深公司2025年常年法务合同合作律师事务所选聘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厦深公司、赣深公司2025年常年法务合同合作律师事务所选聘。
2.2采购范围: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标段号:XSFL-1标、GSFL-1标,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XSFL-1标主要工作内容: 厦深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工作;
GSFL-1标主要工作内容:赣深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工作。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4本次采购最高限价如下:
XSFL-1标:5万元/年,合计15万元;
GSFL-1标:5万元/年,合计15万元。
如发生专项法律服务,费用参照《2025年-2027年度广铁集团外聘法律服务项目招商文件》并结合当地行业收费标准另行协商确定。
3.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响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①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分所投标的,必须有总所授权);
②律师事务所属于广铁集团外聘法律服务机构名录范围内。
(2)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具有合同纠纷案的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4)人员、设备等方面要求:
项目负责人:5年以上执业经历,代理过合同纠纷案件工作,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附近半年社保证明。
其他人员要求:谈判响应人需派至少3名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律师组成为本项目服务的团队。
设备要求:具有足够的设备,具备承担本标段服务工作的能力。
(5)联合体谈判响应要求: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响应。
3.2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谈判响应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谈判响应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谈判响应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谈判响应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谈判响应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6)谈判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7)不存在被铁路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国铁集团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形;
(8)其他情形:/。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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