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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大学武汉轻工大学2026年度金银湖校区、常青校区零星维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0-2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5-12859

3、项目名称:武汉轻工大学2026年度金银湖校区、常青校区零星维修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50(万元)

6、最高限价:350(万元)

7、采购需求:

2025年零星维修施工,本项目共分2个包。 包1:武汉轻工大学后勤保障部2026年度金银湖校区零星维修项目。最高限价为18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包2:武汉轻工大学后勤保障部2026年度常青校区零星维修项目。最高限价为17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8、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在各校区年度零星维修预算金额范围内执行。合同签订标的额度与期限,条件先达到者视为合同履约完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优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财库﹝2020﹞46号文附件),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新证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新证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03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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