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限价(元):911678.55元
采购需求:佳荣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和住院楼进行改扩建工程,包含建筑及装饰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标项一:
标项名称:荔波县县域医疗次中心(佳荣镇中心卫生院)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11678.5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佳荣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和住院楼进行改扩建工程,包含建筑及装饰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内容为: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申请人资格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格式自理);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为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完税证明包括增值税等税种,社会保障证明,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公开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8日00时00分至 2025年11月04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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