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QYC
2.项目名称:安徽皖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电话催收服务采购
3.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具体以中标后招标人指定位置为准
4.项目单位:安徽皖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安徽皖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电话催收服务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项目概算:本项目预算350万元/年
8.项目类别:服务类
9.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10.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依法纳税,近3年内无重大履约问题及其它合同纠纷。(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纳税证明材料,并提供近3年内无重大履约问题及其它合同纠纷承诺书。)
3.投标人业绩经验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为融资租赁公司(或汽车金融公司)提供提供电话催收服务的业绩经验,且服务周期在1年及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及服务周期承诺函,合同须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业主单位名称、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等主要评审信息。若无法体现,须另附该项目合同甲方(或招标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为融资租赁公司(或汽车金融公司)提供电话催收服务,且合作家数(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合同须在存续期内)在4家及以上。(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作合同扫描件,合同须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存续期、合作单位名称等主要评审信息。若无法体现,须另附该项目合同甲方(或招标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存续期内指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仍在服务周期内,投标人仍在提供有效服务。若签订的服务合同是类似框架协议,在框架协议内服务的企业仅按一家计取。)
4.投标人综合实力:
(1)电话催收服务的展业人员规模不少于须在200人(含)以上。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展业职场且展业职场的平均人员规模在100人(含)以上。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展业人员名单、人员规模承诺函、独立展业职场场地证明材料(自有场地须提供场地产权证明,租赁场地须提供场地租赁协议且租赁协议期)以及独立展业职场现场照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14日9:30:00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6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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