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重介质粉一批(化工:东盛煤业、蒲县常兴煤业;股份:股份王庄矿、股份漳村矿、股份余吾矿、股份常村矿、夏店煤矿;集团:集团司马矿、集团高河矿)采购,已由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重介质粉一批采购;详见供货要求。
1.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重介质粉一批(化工:东盛煤业、蒲县常兴煤业;股份:股份王庄矿、股份漳村矿、股份余吾矿、股份常村矿、夏店煤矿;集团:集团司马矿、集团高河矿)采购。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编号:LAZB-2025-0290
4.交货地点:化工:东盛煤业、蒲县常兴煤业;股份:股份王庄矿、股份漳村矿、股份余吾矿、股份常村矿、夏店煤矿;集团:集团司马矿、集团高河矿
5.招标内容:重介质粉一批采购,明细如下: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送货地点
1
重介质粉
全铁含量≥60% -325目通过率≥85% 吨煤消耗量≤1.3KG
吨
24200
东盛煤业(1000)
蒲县常兴煤业(2000)
股份王庄矿(5000)
集团司马矿(4000)
股份漳村矿(3000)
股份余吾矿(3000)
集团高河矿(2000)
股份常村矿(3000)
夏店煤矿(1200)
6.交货期:按需方通知交货,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全部交清货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
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重介质粉检验报告;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0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项已完成同类型产品销售业绩及对应发票(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明细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发票需提供国家税务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并提供由使用方出具的良好使用证明材料;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投标人自身及制造商查询截图);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7日12时00分--2025年11月01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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