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组织竞争性谈判的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资金均已落实,本项目所需混凝土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拟选供应商均经代建单位预审通过,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工程项目经理部。
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项目概况: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工程正线全长2.688km,沿长清公路敷设,共设置车站2座,其中毛家沟是地面站,长春五十九中站是高架站。敷设方包括地下段、U型槽及高架区间、地下线单线3.172km、U型槽地段1.02km、高架地段1.478km、单开道岔4组、交叉渡线1组、液压缓冲滑动式车挡4座、吹雪机8台。
正线地下段(地下线、矩形框架、U型槽)最小曲线半径270m,最大坡度30.714‰;地面段最小曲线半径596.4m,最大坡度27 .748‰;高架段最小曲线半径596.4m,最大坡度3.00‰。本工程采用6模块C型车,轴重≤12t,设计速度70km/h,架空接触网供电。
正线左、右线铺轨起终点里程分别为ZK34+120.075-ZK36+807.882、YK34+120.065-YK36+807.882。
地下段及U型槽长枕整体道床、高架车站短枕式整体道床地段采用DTVI2型扣件配套混凝土混凝土;工程造价:0.26亿元。
合同工期:2025年11月至2025年12月。
本次竞争性谈判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2.竞谈人须具备的资格
2.1混凝土生产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独立法人须获得母公司有效授权)、具备竞争性谈判物资生产资质、符合竞争性谈判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投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谈判供应商所供投标物资其生产厂能满足国家关于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投标人的投标物资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混凝土生产线数量须满 足生产供应需求。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竞标人要出具不低于300万元的垫资承诺书。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货商须提供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证明材料,如ISO9000系列证明材料。竞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两年(20 23年至今)专业检测机构(国家级或国际权威等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每年至少提供1份),质量能满足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工程设计要求。
(5)供货业绩:谈判供应商具有本地区市政或铁路工程工程建设中的商品混凝土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具有 2023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三个单项合同金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扫描件等)。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竞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竞标的情况;2023-2024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请于2025年10月25日上午09时30分至2025年10月29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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