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分公司2026年度平板车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资源分公司现有各类工程机械共计77台,公司现无平板车,无法满足工程机械调配、运输要求,为保障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针对工程机械平板运输业务,经资源分公司研究采用租赁方式实施,确保随时依据生产作业计划,将工程机械安全、高效、灵活的从起运点运输至指定作业点。
2.2服务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3服务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区及格尔木察尔汗盐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签署合同的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其经营范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要求相匹配的服务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扫描件);
3.2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扫描件);
3.3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车辆类型须为平板拖车,其中普通低平板车(60T)1台为投标人自有车辆,多轴平板车(100T)1台可为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车辆,且上述车辆均须年检合格,(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租赁合同(至少1年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含检验记录栏)、行驶车号牌、机动车辆保险(须在车辆首次交付时投保交强险及商业险(含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20万元、驾乘人员意外险每座≥20万元),保险覆盖周期不低于1个月))复印件扫描件);
3.4司机人员必须为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且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龄不低于5年、年满25周岁且不超过55周岁,具有有效的人身意外保险和劳动合同。((须提供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有效的人身意外保险、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扫描件);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声明(格式自定)或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扫描件,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3.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声明,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主要条款及格式样本);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的在“信用中国”进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以时间较晚者效力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8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7日16时30分止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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