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红河州分公司2026年度本部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
1.2 采购范围:需采购1家供应商,提供2026年为期1年的食堂外包服务,主要提供职工早、午餐就餐服务以及临时加班用餐(晚餐)、接待用餐、培训和会议用餐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3预算金额:项目预算含税金额为94.86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价为准。
1.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项目性质:服务。
1.6服务期限:一年(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7服务地点:人保财险红河州分公司。
1.8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标准和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2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3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2.4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转包。
2.7其它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食品经营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资质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2)拟派驻人员均须具备健康证。
(3)供应商具有餐饮服务经验,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服务项目,提供合同等相应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1.1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红河州分公司2026年度本部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
1.2 采购范围:需采购1家供应商,提供2026年为期1年的食堂外包服务,主要提供职工早、午餐就餐服务以及临时加班用餐(晚餐)、接待用餐、培训和会议用餐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3预算金额:项目预算含税金额为94.86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价为准。
1.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项目性质:服务。
1.6服务期限:一年(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7服务地点:人保财险红河州分公司。
1.8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标准和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2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3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2.4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转包。
2.7其它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食品经营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资质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2)拟派驻人员均须具备健康证。
(3)供应商具有餐饮服务经验,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服务项目,提供合同等相应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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