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铁路物流中心 委托, 现就 杭锦旗站货场装卸业务外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营范围具备本项目相关内容。
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投标方应配备装卸安全、技术、设备、业务等管理人员。具有与承揽装卸业务相适应的作业人员队伍,并有完善的培训记录,作业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税务局开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下载的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的证明、近期企业财务报表和缴税凭证(以上资料全部为复印件且加盖公章)及银行部门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但不仅限于以下材料:
(1)从事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需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特种设备登记注册证明、安全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提供的特种设备的操作证必须与采购方(货场)装卸货物品类所需特种设备相匹配,自备的特种设备必须年检合格。
(2)有适应铁路货场作业的相关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现场检查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装卸机械操作规程和装卸岗位作业指导书。
(3)企业与装卸作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不少于五年以上在铁路货场从事过装卸作业的证明。
7.现场踏勘:(请登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10 月 25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1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1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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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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