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桂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债券承销机构选聘项目,招标人为桂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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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及内容 |
最高限价(年化承销费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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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1标段:境内债券承销商; |
0.25%/年 |
投标人可同时对01、02标段投标并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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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2标段:境外债券承销商; |
0.4%/年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2022年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特定资格条件:01标段投标人须为具有公司债券承销商资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资质的金融机构(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02标段投标人须有境外债券承销资格(联合体投标时牵头单位须有境外债券承销资格)。
3.4 本项目不接受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01标段联合体成员可最多由两个单位组成;02标段联合体成员可最多由四个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5.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5.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6 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或联合体中包含分支机构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请潜在投标人于本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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