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PXCT
2.项目名称:金拱门项目厂房钢结构工程劳务分包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金额:招标控制价含税约12905510.73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5.项目规模:厂房用地面积86.91亩,建筑占地面积34113.79㎡,总建筑面积74693.54㎡;机动车停车位103个;非机动车道515个。施工设计图纸以内的所有钢结构工程,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 1个标段,选择 1 个中标人。
7.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8.合同履行期限:4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9.现场踏勘形式:招标人将于/年/月/日/组织各邀请单位现场踏勘,踏勘地点:/,联系人:/。(如招标人未组织踏勘,均被认为在开标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踏勘所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图纸范围内的钢结构工程,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2.计划工期:4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工程项目建设地点: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4.图纸情况: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5.质量标准:符合相应规范标准及图纸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不分等级或劳务企业备案资质等级;
4)营业执照须有劳务相关经营范围。
四、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 2025年10月31日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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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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