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租标的物:坐落出租面积(㎡)用途现###市东湖区庐山南大道348###市农业科学院研发大楼一层部分及二至七层8700㎡宾馆、办公、健身中心、茶吧等闲置起拍价:¥30元/月(含增值税),租期至2036年1月16日,加价幅度:年租金在上一个租赁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2%。二、重要信息披露 (一)拟招租项目及业态1.招租项目:农科院研发大楼一层部分及二至七层全部出租,计租面积合计8700㎡,租期自2025年11月10日(以实际物业交付为准)至2036年1月16日止;2.招租业态:该房屋用于宾馆、办公、健身中心、茶吧等,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二)拟出租核心条款1.租赁面积:8700㎡;其中二至三层(共计********㎡)待处于清空状态后,以实际交付为准。2.租赁年限:2025年11月10日(以实际物业交付为准)-2036年1月16日,含10个月免费装修期,免费装修期内免租金;3.租赁价格:起拍租赁单价30元/㎡/月(含增值税),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无需另外缴纳物业费;4.递增幅度:租金在上一个租赁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2%;5.租赁期间,原有公共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给排水系统、公共区域监控等)的日常维护、维修及年检,承租方根据租赁面积据实分摊相关费用。承租方每月分摊垃圾清运费1500元。承租方按照水、电、气等部门有关规定,自行缴纳相关费用。6.租赁期间,出租方每天为承租方提供60个车位的24小时免费停用权。承租方需就上述60个车位每年向出租方支付车位管理费,总额为人民币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该费用支付时间与租金支付时间同步。若承租方实际使用的车位数量超过约定的60个,超出部分视为新增车位,新增车位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7.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元整(不算利息),合同正常履约届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三)拟出租保障条款1.合同届满装修物归属条款: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方自费将该商铺内的所有承租方动产搬离该商铺在租赁期内,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须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如果承租方原因导致商铺的装修或附属设施遭到破坏,承租方应当赔偿出租方由此导致的损失。2.免租期其他费用约定:装修期内承租方不须交纳租金但须依据实际发生额交纳装修管理费、电费、水费等相关费用。3.转分租条款:租赁区域由承租方整体经营管理,未经我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4.擅自改变商业业态条款:承租方未征得出租方同意改变标的物用途、经营内容,经出租方书面催告仍未在20日内变更的,则出租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如承租方需要调整品牌名称则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但不****公司主体。望各竞租人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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