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或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框架协议金额上限(以先到时间为准)。
本次招标的采购内容、采购规模、服务地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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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采购规模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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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品策划、设计与制作服务 |
本项目共计117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品牌设计、排版设计、广告设计、海报设计、物料制作、展具制作、策划咨询、产权保护、设备运维、渠道管理等 |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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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经评审有效投标人数量X |
中标人数量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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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4家 |
3家 |
第一名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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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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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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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3家 |
2家 |
第一名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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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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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3家 |
本次招标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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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投标限价,单项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3条款,如报价中包含不可抵扣部分税款,则不可抵扣部分计入最高限价计算范围,投标人任意一条单价投标报价高于单项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止(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含税)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为:多媒体内容设计与制作、宣传物料设计与制作、品牌营销设计与制作等相关业绩。
注:①相关业绩须同时包含设计与制作内容;核算业绩数量以合同数量为准;核算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累计金额为准。
②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凡提供框架合同的,须同时提供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两者缺一不可,框架合同及其项下所有订单或结算单据视为同一个合同)的扫描件,合同标的内容应通过合同正文或附件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或报价单或技术规范书或技术方案等内容明确体现。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6日23时30分至2025年10月31日2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