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中标承建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厂一期排水隧洞工程,其中部分工程需进行施工分包,诚邀中铁二局范围内的合格协作队伍参与投标。
一、招标内容
1. 分包工程地点:惠州市黄埠镇。
2. 分包工程概况:2#排水头海上抛石转运工程
2.1 抛石转运:从汕尾石料堆放场采购、挑选规格块石;从汕尾东洲港码头上船运至太平核电厂一期2号隧洞排水立管部位抛填,增加海上运输及其他完成本工序所需的工作内容。
3. 分包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石料采购、海上转运、安全文明施工等完成本工序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 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及各工点工期以甲方通知乙方的时间为准。甲方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制定出合理工期节点,并向乙方下达书面通知。甲方调整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安排时,乙方应及时调整资源配置,确保整体施工进度,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自担可能带来的成本风险,甲方可根据施工进度情况适当顺延工期,单价和费用不做调整。5. 安全目标:无事故。
6.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7. 文明施工:达到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标准工地要求及招标人和建设单位的要求。
8. 进度款支付比例:80%。
9. 招标控制价:不含税金额2040300.00元,增值税61209.00元(税率3%),含税金额210 1509.00元。
10. 验收标准:《广东省太平岭核电厂海工工程1号、2号排水隧洞施工图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国家(行业)及广东地区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同时应符合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条款约定。
11. 其他说明: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中铁二局颁发的有效《分包企业准入资格证》;
2. 投标人应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实施分包工程必要的资源;
3. 投标人未被中国中铁列入“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册”或“分包企业黑名单”;
4. 投标人未被建设单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交易名单”或“黑名单”;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6. 近3年内没有发生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退场和民工恶意讨薪、集中上访的事件;7. 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问题;
8. 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
9.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发售及响应时间:2025年10月25日~2025年 10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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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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