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1454466.45 元;材料分包:1697055.10 元 );二标段
4638563.17 元(劳务分包:1876069.00 元;材料分包:2762494.17 元)。
2.6 承包方式:分包:劳务分包、材料分包,中标后不得再转包和违法分包(如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立即终止合同)。
2.7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8 工期:7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富宁县 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筹补建第一期)(一标段)劳务分包、材料分包;
二标段:富宁县 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筹补建第一期)(二标段)劳务分包、材料分包;
一标段主要内容:
1.标段名称:富宁县 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筹补建第一期)(一标段)劳务分包、材料分包
2.标段编号:WSYY2025-【08-1】号
3.招标范围:富宁县 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筹补建第一期)(一标段)施工图设计全部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劳务分包、材料分包(具体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 2家包含 2 家。
二标段主要内容:
1.标段名称:富宁县 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筹补建第一期)(二标段)劳务分包、材料分包
2.标段编号:(请登录)
3.招标范围:富宁县 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筹补建第一期)(二标段)施工图设计全部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劳务分包、材料分包(具体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 2家包含 2 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二标段)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备案,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劳务分包商须满足);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 2022 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4 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拟投入的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劳
动合同、社保证明(2025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新成立的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附相关说明)等,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劳务分包商须满足);
3.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并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2025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新成立的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附相关说明),如在报名至开标结束过程中发现提供的相关证明弄虚作假,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劳务分包商须满足); 3.6 拟投入本项目其他主要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主要人员,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应提供岗位(上岗)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2025 年 1 月至今任意 1个月;新成立的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附相关说明),如在报名至开标结束过程中发现提供的相关证明弄虚作假,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劳务分包商须满足);
3.7 信誉要求:
3.7.1 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近 3 年(2022 年-至今)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投标人提供近 3 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人提供虚
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劳务分包商须满足); 3.7.2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 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劳务分包商须满足);
3.7.3 失信信息承诺:
①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所有联合体成员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承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查询,若查询到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有虚假提供将上报有关部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8 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③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提供承诺书);④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
足)。
(注:如查询到投标人有以上情形的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的要求,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 2 家包含 2 家,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 时间:2025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