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25-2026年输变电工程部分复绿项目专业分包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2 采购人:惠州市鸿业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集中采购机构: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1.3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1.4业务类别:工程类
1.5资金来源:自筹
1.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采购模式:框架采购
1.8框架协议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1.9框架协议管控措施:
1.9.1框架协议期内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c.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1.9.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的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的80%,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的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c.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1.10履约说明:
(1)业务委托方式: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凭借经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系统审批的订单向供应商下达订单。
(2)调额机制: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集中采购单位,有权在供应商中标预估金额的范围对所属企业的预估采购金额进行统筹分配,合同履约双方凭集中采购单位调配的《采购业务请示批复单》开展框架业务。
(3)考核机制:
a.如被分配的成交供应商发生实际履约时间超出承诺履约时间,影响需求单位的服务质量累计达3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成交供应商追偿损失;
b.如被分配的成交供应商拒绝履约累计达2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c.如被分配的成交供应商发生服务质量问题但未造成重大影响的累计达2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发生服务质量问题导致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风险的,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成交供应商追偿损失。
(4)退出机制:
a.如非不可抗力因素,成交供应商放弃或无能力承接的,退出框架协议。
b.对于提前淘汰、退出或无法正常履约的成交供应商,其尚未履行的剩余份额将平摊至同一标的的其他成交供应商,如无其他成交供应商可选择则重新招标。
2.标的(标包)划分情况及采购范围
2.1 标的(标包)划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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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预估金额(万元,含税9%) |
最高限价 |
工期 |
成交人数 |
成交比例 |
采购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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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25-2026年输变电工程部分复绿项目专业分包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
DF-G-25-10-04-01-01 |
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25-2026年输变电工程部分复绿项目专业分包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
698 |
1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1 |
100% |
5 |
说明: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的,合计1个标包。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本项目适用于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惠州市鸿业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2.2 采购范围:
按照《粤林规(2021)3号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展临时使用林地(不含塔基)复绿,对输变电工程部分涉及的林木进行恢复工作,满足林业部门相关技术要求,负责对林业部门复绿报验并验收合格,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各委托单项复绿方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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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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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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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应商必须按照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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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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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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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供应商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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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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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范围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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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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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得存在的情形:报价人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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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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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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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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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具有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 |
所有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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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5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5年10月28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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