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锡东水厂藻类人工智能分析仪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锡东水厂藻类人工智能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合同估算价:100万元
2.1.2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通过验收
2.2招标范围:包括全自动显微扫描主机、数据分析工作站、显示器、样品托盘、藻类样品池、盖玻片、数据分析软件、便携式等离子清洗装置、移动硬盘等设备及配件。以及设备安全运行所需技术和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3.1.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3被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的2025年7月-2025年9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与的除外)
3.1.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状审计报告;
3.1.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3.1.7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则代理商必须提供拟投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注: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企业,只能有一家法人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18时00分至2025年10月29日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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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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