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马大道北B1路东,一期装置规模为年产205万吨甲醇、60万吨聚烯烃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已于2014年7月建成投产。二期规划建设年产220万吨甲醇、90万吨烯烃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并新增25万吨/年的EVA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
1.2.卸储煤项目简介
本项目包括煤炭受煤系统、储存系统等一整套煤炭受储系统,改扩建后与原卸储煤装置配套,满足煤化工项目二期扩能需要。包括储煤场、带式输送机栈桥、转载点、受煤坑等单位工程的土建、设备、供配电、控制、照明、给排水、采暖通风、辅助设施、道路、管网、智能化建设等,以及筛分车间的除尘系统设计。
本项目利用卸储煤棚建设分布式光伏,煤棚围护封闭版展开面积约24470m2,新建卸储煤装置及配套设施年用电量10362000kWh,按照330d工作日计算,日用电量31400kWh,煤棚分布光伏装机规模为2211.84kW,年均上网电量为291.92万kWh,可在厂区内部电网全部消纳,符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倡的的“自发自用”要求。
2.询价范围
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新建卸储煤装置及配套设施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编制方应针对二期新建卸储煤装置及配套设施受煤系统和储煤系统的基础设计具体情况,按照国家对安全评价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评价工作,并参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二期新建卸储煤装置及配套设施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从选址平面布置、设备设施、公辅设施及安全管理等对其进行分析论证,并得出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结论。编制方应组织专家论证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专家组通过意见。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
4.1 合同签订后30天,编制完成二期卸储煤装置及配套设施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
4.2 报告编制完成后30天内组织专家评审,出具专家组通过意见书,按要求完成资料移交。
5.报价形式:固定总价
6.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马大道北B1路东
7.发票要求: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文件揭示之日起120日历天
二、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报价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报价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项安全评价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报价单位须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自行下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事项:
1.上述资质证明文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2.报价单位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采购人对报价单位进行抽查复核后若发现虚假情况,将否决其报价。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4.报价单位必须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并能提供书面的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不具备报价条件。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价单位报名通过后不代表已通过资质审查。
6.报价单位须将报价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发票等材料)留存备查。接到采购人要求提供时,应按时提供;如到期无故不予提供的,视为其弄虚作假,采购人将有权否决其报价,并按照谈判文件内容及陕西公司供应商合作管理办法对其进行处罚。
注:严禁供应商使用陕西公司内部网络参与任何询比价采购项目,一经发现取消其报价资格,并对供应商采取在陕西公司范围内停用3年的处罚。
三、询价报名和询价文件获取
1.询价报名时间:2025-10-10 14:00:00至2025-10-29 17: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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