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湖北电力电科院2025年原集体企业第三次服务授权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Y1525SU0AK3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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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标编号 |
包号 |
分标名称 |
包名称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专用资质/业绩/项目经理/其他要求,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
项目实施地点 |
工期/服务期 |
合同文本编号/名称 |
报价方式 |
最高限价(万元) |
预估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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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01 |
1 |
监测系统环保验收技术服务 |
方源东力公司2025-2026年火电机组碳排放监测系统环保验收技术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
因业务增长及电力行业低碳转型的要求,电源技术室部分业务需要有资质的企业协作开展。增加2025-2026年火电机组碳排放监测系统环保验收技术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服务对象为省内各火电机组碳排放监测系统。 |
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近5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环境检测业绩。 |
湖北省 |
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18.1服务框架采购协议(2024版)、8.4技术服务合同(2024版) |
折扣率 |
折扣率不大于100%即≤100%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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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02 |
1 |
监测管理服务 |
方源东力公司2025-2026年火电机组碳排放监测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
1、发电企业碳排放监测子站实施部署;2、发电企业碳排放监测子站功能测试;3、发电企业碳排放监测子站维护。 |
近5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类似项目技术服务业绩。 |
湖北省 |
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18.1服务框架采购协议(2024版)、8.4技术服务合同(2024版) |
折扣率 |
折扣率不大于100%即≤10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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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03 |
1 |
射线检测服务 |
方源东力公司2025-2026年射线检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
项目内容包括电厂高、低压主汽管道、主给水管道、高、低压主汽疏水管道焊缝,汽水取样装置高压取样管焊缝或机组油系统管道焊缝射线检测工作。 |
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近5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设备检测试验项目业绩。 |
湖北省 |
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18.1服务框架采购协议(2024版)、8.4技术服务合同(2024版) |
折扣率 |
折扣率不大于100%即≤100% |
10 |
专用资格条件说明:
1认证证书:提供的证书真实有效需在有效期内
2业绩:业绩要求需满足专用资质条件中的规定,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完工(结算)证明,发票等佐证文件材料,不得造假及借用他人业绩文件;一经发现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3条件备注:提供本次招标提出的其他资格要求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并在有效期内。
4技术规范书中所列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质业绩要求、样品要求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需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及相关要求。
5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如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证书等),证明材料务必保证信息完整、字迹清晰,不要涂抹关键信息,因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不规范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且不限于否决、扣分等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0月31日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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