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上杭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已由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上杭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杭发改审[2025]11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过程咨询单位为龙岩市水发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岩市水发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龙岩市上杭县;
2.2工程建设规模:上杭县污水处理厂现状总规模为6.0万m3/d,本工程针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进行提标改造,故本次提标改造工程规模与污水厂现状总规模一致,提标改造规模为6.0万m3/d,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公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编制说明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上杭县污水处理厂现状总规模为6.0万m3/d,本工程针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进行提标改造,故本次提标改造工程规模与污水厂现状总规模一致,提标改造规模为6.0万m3/d,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公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编制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提标改造规模为6.0万m3/d,可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承担;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提标改造规模为6.0万m3/d,属于大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421802元,其中:暂列金额614146元,专业工程暂估价2200000元,甲供材料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026年2月11日完成主体封顶并达到通水条件;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25 00:00:00至2025-11-14 10:0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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