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红旗品牌(节能车)2025年官方城市号运营项目(华南+西北+西南)(二次)
2.2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个月
2.4最高投标限价:有,(不含税)人民币4,050,000.00元,单价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2.5其他:
项目一:编号:0736-ZB20251828/01,标段名称:红旗品牌(节能车)2025年官方城市号运营项目(华南+西北+西南)(二次);
项目二:编号:0736-ZB20251829/01,标段名称:红旗品牌(节能车)2025年官方城市号运营项目(华东+中南)(二次);
项目三:编号:0736-ZB20251832/01,标段名称:红旗品牌(节能车)2025年官方城市号运营项目(东北+华北)(二次);
1)投标人可参与上述三个项目中的任意一个或多个项目,兼投不兼中,按照项目一、项目二、项目三的顺序评标,同一投标人如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中排名第一,则取消其后评审项目中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每家投标人仅可中标一个项目)。
2)以上三个项目遵循最低价拉齐原则,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财务要求:
提交投标人2023、2024年审计报告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http://acc.mof.gov.cn/qrcapp/search.html)的快捷查验截图(投标人成立年和之前年份的报告查验截图免于提交) ,具体要求如下:
1)查验结果中报告所有者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报告年度符合本项目要求;
2)投标人应确保在开标当日其审计报告处于解密状态并可进行快捷查验。
3.1.3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开标当日,具备主流豪华/主流合资/主流自主/造车新势力汽车品牌官方直播代运营服务经验;累计具备官方直短代运营、区域号、城市号运营相关服务经验合同数量不低于3个,且2022年至今至少有1个单个品牌厂商服务合同周期为12个月及以上且该合同的业务额高于400万元/年(不含投流费用,如合同内容与其他项目混合签订,需计算属于官方直短代运营、区域号、城市号运营相关内容的合同金额)。
注:
1)主流豪华汽车品牌参照或相当于:红旗、奥迪、宝马、奔驰、凯迪拉克、捷豹路虎、雷克萨斯、沃尔沃、林肯、英菲尼迪、特斯拉、保时捷、宾利、劳斯莱斯、兰博基尼等同级及以上汽车品牌
2)主流合资汽车品牌参照或相当于:大众、别克、丰田、本田等同级及以上传统汽车品牌
3)主流自主汽车品牌参照或相当于:比亚迪、吉利、长安、奔腾等汽车品牌
4)造车新势力品牌参照或相当于:理想、蔚来、小鹏等有量产交付车型的造车新势力
5)提供与品牌方直接签署的服务合同,具体要求如下:
①业绩必须为资格预审申请人主体业绩,提供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兄弟公司业绩无效;
②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③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④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⑤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或合同中未能体现总金额,应额外提供项目立项单或结算验收文件或中标通知书等其他能够证明的文件;
⑥如合同复印件体现不出具体要求的内容,需要加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1.4人员要求:
3.1.4.1服务团队最低要求:
服务本项目的项目总监、主播、拍摄、剪辑师、私信运营等专业人员总计92人:其中2人(项目总监、运营策略)服务整体项目,单城市服务团队至少6人,小计90人。
1)项目总监1人(即项目负责人):5年及以上本行业从业经验,且以项目总监身份服务过5家及以上主流豪华乘用车/主流合资乘用车/主流自主乘用车/造车新势力品牌厂商,且持续服务3年及以上,工作量占比100%。
2)运营策略1人,3年及以上新媒体从业经验。
3)单城市6人及以上,至少需配备2名主播、1名助播协助现场执行、2名拍摄剪辑人员负责内容制作、1名私信客服负责评论区互动及私信引导。
证明材料:需提供满足如上要求的承诺函。
3.1.4.2项目成员配备及精力投入要求:
1)服务团队必须经过招标人简历审核及面试通过才能上岗服务,并根据招标人业务需求增加;
2)中标后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组织机构图及通讯录,并根据人员实际情况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
3)总监级100%工作量占比,且能够短期驻场办公。如项目总监在服务代理期内中途离职,所更换人员必须书面报经招标人同意。
证明材料:需提供满足如上要求的承诺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4日23:00至2025年10月29日23: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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