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心脏除颤仪关爱基金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自筹资金,300万元,资金已到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设立心脏除颤仪“AED”关爱基金,为西藏和青海、甘肃、云南、四川等涉藏四省工会赠送AED。拟采购100台半自动体外心脏除颤仪,分别配送至西藏、青海、甘肃、云南、四川等地区,要求设备有现货并于11月20日之前配送到西藏日喀则30台并安装到指定地点,其他配送时间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资质要求:生产企业投标的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销商投标的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交2024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应至少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具备至少2个100万以上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的销售合作案例,仅限与本次参加投标的产品同品牌 AED 中标销售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签字页、服务范围页作为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
3.5.1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3.5.2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路径:“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输入公司名称查询并截图,加盖公章】。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文件复印件。
3.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3制造商授权: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投标。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提供制造商授权函,制造商投标的提供制造商声明。
3.6.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3.6.5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3.6.5.1提供虚假的资料。
3.6.5.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7 禁止投标的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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