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8,5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陵区崇皇街道军庄村道路亮化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陵区崇皇街道军庄村道路亮化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提供2025年3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5年3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参与投标时,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0)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和专业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至 2025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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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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