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武汉至大悟高速公路河口至鄂豫界段项目竣工验收安全性评价服务
1.2采购编号:(请登录)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孝感市大悟县市境内;
1.4采购概况及范围:
项目概况:武汉至大悟高速公路河口至鄂豫界段位于湖北省东北部,孝感市大悟县境内,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项目起于麻竹高速刘集枢纽互通,对接武大高速南段武汉至河口段,线路沿S108左侧北行,经四姑镇、吕王镇、黄站镇、宣化店镇,止于宣化店镇北岗村肖家凹鄂豫界,对接河南的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线路全长48.276km;全线设置分离式隧道1112.5m/1座,桥梁11793.72m/52座(含主线桥、互通匝道桥、天桥、S108改线桥),其中主线桥10486.72m/36座,桥隧比24%;设置互通5处(刘集互通、四姑互通、吕王互通、黄站互通、宣化店互通);设置涵洞117道、通道45道;设置天桥10座/562m;设置宣化店服务区1处、四姑停车区1处、安全管理基地1处、养护中心及监控分中心1处。项目批复概算总金额为55.1983亿元,项目总工期(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项目与2020年10月开工,2023年1月9日交工,2023年6月30日通车试运营。
采购范围:为武汉至大悟高速公路河口至鄂豫界段项目竣工验收安全性评价服务,以《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B05-2015)的要求为准,包括总体评价、公路安全状况评价等《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B05-2015)里所有评价内容做出评价结论及建议,公路安全状况评价内容应主要包括公路符合性评价、公路适应性评价和环境条件适应性评价,涵盖对路线、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互通式立体交叉、平面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评价;提交《安全性评价报告》,组织并通过相关部门及专家评审,提供必要的后期服务。各标段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 37.3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具体开始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甲方要求及现行法律法法规。
1.8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10月25日至2025年10月29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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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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