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2025 年度稷山县小型农村供水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5GC011403), 已由稷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不足由项目村自筹解决,招标人为稷山县水利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对稷山县 34 个村现有供水设施进行更新改造。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2025 年度稷山县小型农村供水规范化建设项目
合同名称:2025 年度稷山县小型农村供水规范化建设项目
合同编号:JSXXXNCGSGFHJSXM-JZ-TJ-001(2025)
合同金额:29909414.79 元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主要内容:本工程主要更新改造村级管网 510.853km{其中:新建φ160PE100
级塑料管(1.0Mpa)2710m,φ125PE100 级塑料管(1.0Mpa)3000m,φ110PE100
级塑料管(1.0Mpa)10190m,φ90PE100 级塑料管(1.0Mpa)6975m,φ75PE100
级塑料管(1.0Mpa)25350m,φ63PE100 级塑料管(1.25Mpa)6755m,φ50PE100
1
级塑料管(1.6Mpa)40140m,φ32PE100 级塑料管(1.6Mpa)200313m,φ20PE100
级塑料管(1.6Mpa)215420m},水表井 10771 座,控制阀井 138 座,排气阀井 10
座,消火栓阀井 34 座,蓄水池 15 座,变频控制设备 14 处。
建设地点:稷山县 7 个乡镇 34 个村,其中:稷峰镇 3 个自然村,西社镇 4
个自然村,化峪镇 13 个自然村,翟店镇 5 个自然村,太阳乡 5 个自然村,清河
镇 3 个自然村,蔡村乡 1 个自然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5 年度稷山县小型农村供水规范化建设项目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年检合格;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主要人员素质和能力要求:企业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员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符合专业要求并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各主要工作岗位须满足持证上岗条件;
(5)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
(6)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必须满足本工程要求;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 年 10 月 27 日 00 时 00 分起至 2025 年 11 月 03 日 00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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