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M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一批(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等)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3,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国产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交付采购方验收合格;进口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交付采购方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疗设备一批(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提供2025年1月(含1月)以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税种至少包括增值税或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2025年1月(含1月)以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和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内容需包含:在本项目投标(响应)前3年内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行为)
(8)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
(9)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提供总代理商授权书的须出具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国产产品不需要提供
(10)供应商与交叉控股股东、交叉兼任高管的其他投标(响应)人未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响应);并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承诺,没有向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利益和好处的行贿行为;没有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职工在本单位兼职的情况;其公司非采购人单位职工和家属投资开办的公司,其法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也非采购人单位职工及家属;由于违规违纪被列入市卫健系统或西安市第三医院“黑名单”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参与西安市第三医院项目的投标(响应)的声明函;一旦中标(成交)必须坚守诚信、认真履约
(11)非联合体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4日 至 2025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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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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