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2.1.2 工程规模:拟建供热管道自怡扬路和润蜀路交叉口起沿润蜀路、龙岗路敷设至新中医院红线内,管道全长约1.6公里。
2.1.3 合同估算价:9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24日,竣工日期:2026年02月12日
2.1.5其他:/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地勘报告、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报审、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过程负全面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须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能够从事热力管道(GB2)施工内容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能够从事热力管道(GB2)施工内容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能够从事热力管道(GB2)施工内容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自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 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造价580万元及以上的热力工程。如为设计业绩,58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如为监理业绩,58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监理合同金额,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1日;
来源:项目来源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2.1.2 工程规模:拟建供热管道自怡扬路和润蜀路交叉口起沿润蜀路、龙岗路敷设至新中医院红线内,管道全长约1.6公里。
2.1.3 合同估算价:9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24日,竣工日期:2026年02月12日
2.1.5其他:/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地勘报告、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报审、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过程负全面责任。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自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 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造价580万元及以上的热力工程。如为设计业绩,58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如为监理业绩,58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监理合同金额,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相关项目推荐
- 2026-01-12电动病床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 2026-01-12拉萨市“1+2+2+N”智慧就业服务平台项目采购公告
- 2026-01-12改则县教育系统2026年三包物资采购公告
- 2026-01-12肿瘤患者全流程全周期管理项目的采购公告
- 2026-01-12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站前工程(四川段)7标自购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 2026-01-12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活动中心服务托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01-12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医院外文数据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1-12福建漳州闽投华阳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输煤系统设备巡检、卫生清扫及煤船清仓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1-12[江西省]玉山县“天山陵园”墓具采购制作及墓区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招标公告
- 2026-01-12福建漳州闽投华阳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度输煤系统设备检修及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会员登录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661355191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王越

标书下载更多
- 标书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皮带机、除铁器、采样器备件采购
- 标书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执行器、电磁阀等采购
- 标书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电气系统备件采购
- 标书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磨煤机方形进料部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标书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号4号机组C修灰硫专业备件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标书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塔喷嘴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标书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号4号机组C修石膏排出泵等备件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标书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号4号机组C修锅炉专业备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标书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号机组C修短截面一级扇形挡板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标书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号4号机组C修磨煤机备件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标书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声能转换器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标书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号4号机组C修吹灰器备件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电话010-88938205
-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在线客服
在线QQ客服qq1: 1228333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