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威宁县新发水库维修养护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GZDJ-2025-33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总投资为:45.88万元
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安装防护网共计2308m,安全围网2308m,C20混凝土基础41.54m³,普通平面钢模板153.87m²,人工土方开挖74.77m³,人工土方回填33.23m³
6、计划工期:45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2025年1月至今有效的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免税、不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社保部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供应商自行书面承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投标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若服务的承接企业是中小企业,请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行业。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4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0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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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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